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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批复:同意!涉及弥勒2个项目

时间: 2025-01-29 22:04:09 |   作者: PVR真空泵维修

  

官方批复:同意!涉及弥勒2个项目

  水富市、昭阳区、大关县、鲁甸县、巧家县、绥江县、威信县、盐津县、彝良县、永善县、镇雄县

  普洱市:宁洱县、景谷县、江城县、墨江县、景东县、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镇沅县

  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大姚县、牟定县、南华县、双柏县、武定县、姚安县、永仁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建水县、石屏县、红河县、绿春县、元阳县、河口县、屏边县、泸西县、金平县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砚山县、丘北县、西畴县、富宁县、马关县、麻栗坡县、广南县

  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弥渡县、云龙县、洱源县、鹤庆县、南涧县、巍山县、宾川县、祥云县、永平县、漾濞县、大理市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报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昆明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昆发改能源〔2024〕552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0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78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等规定,根据省能源局行业审核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昆明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04-01-363079)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昆明市8县(市、区)改造35千伏变电站4座;新建及改造35千伏线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18042.47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607.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4435.4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将原有2兆伏安变压器更换为5兆伏安变压器。工程总投资185.00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7.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48.0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28.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314.9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扩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10兆伏安。工程总投资751.00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50.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01.0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扩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5兆伏安;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126.0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540.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158.3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将原有2台5兆伏安变压器更换为2台10兆伏安变压器;新建及改造35千伏线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192.0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767.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070.4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74.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98.4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52.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406.3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227.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906.0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94.3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255.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019.4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相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报来《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予审批曲靖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曲发改基础〔2024〕50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0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78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等规定,根据省能源局行业审核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曲靖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04-01-602640)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曲靖市6县(市)改造35千伏变电站2座;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户。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10872.84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17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8698.8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50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007.4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929.2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1×8兆伏安。工程总投资455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9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6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将原有2台变压器更换为2×10兆伏安变压器。工程总投资1072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1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85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7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508.9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166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62.81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46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382.1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24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986.1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对外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础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础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础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溪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报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玉溪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10千伏及以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玉发改请〔2024〕168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0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78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等规定,根据省能源局行业审核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玉溪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04-01-51786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玉溪市7县(市)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706.84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4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565.8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2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94.33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9.3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22.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88.65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34.2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76.9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25.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00.5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51.6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报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保山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保发改基础〔2024〕29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78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等规定,根据省能源局行业审核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保山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04-01-696838)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保山市4县(市、区)改造110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及改造35千伏线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20276.20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405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6225.2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35千伏线9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38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35千伏线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70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918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673.4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35千伏线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92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09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238.8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扩建1台110千伏主变,变电容量为31.5兆伏安。工程总投资928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8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743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2.35千伏北海变电站至35千伏上营变电站35千伏送电线%为21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843.61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84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379.2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35千伏线%为32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289.5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26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040.4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相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报来《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昭通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10千伏及以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昭市发改基础〔2024〕284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0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78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等规定,根据省能源局行业审核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昭通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04-01-58334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昭通市11县(市、区),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17031.69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406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3625.6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11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57.0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6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456.5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276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102.7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16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39.8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45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812.11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10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08.3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1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251.0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53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137.2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299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198.3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6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455.91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42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706.31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对外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础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础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础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报来《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江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丽发改请〔2024〕286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0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78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等规定,根据省能源局行业审核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丽江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04-01-27233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丽江市4县改造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5656.03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13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525.03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将原有2兆伏安变压器更换为8兆伏安变压器。工程总投资349.00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7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79.0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49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960.6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11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67.85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178.0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711.61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276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105.95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报来《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普洱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普发改电力〔2024〕522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0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78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等规定,根据省能源局行业审核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普洱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04-01-349935)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普洱市9县改造35千伏变电站2座;新建及改造35千伏线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61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4461.2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27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089.5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49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958.3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1×8兆伏安。新建及改造35千伏线2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08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2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277.95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6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448.63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0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228.23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21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872.9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199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797.4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24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981.5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1×8兆伏安。工程总投资846.00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69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7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51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045.5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相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报来《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临沧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临发改发〔2024〕420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0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78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等规定,根据省能源局行业审核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临沧市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04-01-312595)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临沧市8个县(区)改造35千伏变电站2座;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16454.45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29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3164.45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3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335.0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46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839.7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7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495.6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扩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5兆伏安。工程总投资303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6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4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扩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5兆伏安。工程总投资1372.97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7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098.9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7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104.1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479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916.0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9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581.7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28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311.7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1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239.23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对外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础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础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础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报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楚雄州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楚发改请〔2024〕99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0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78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等规定,根据省能源局行业审核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楚雄州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04-01-26668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楚雄州8县(市)改造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15006.12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996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2010.1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扩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10兆伏安。工程总投资854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7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8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83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332.1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438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755.5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0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231.83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86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548.6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1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57.1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8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529.8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9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72.7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7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098.2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报来《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红河州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发改基础〔2024〕277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0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78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等规定,根据省能源局行业审核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红河州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04-01-727137)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红河州13县(市)改造35千伏变电站2座,新建35千伏架空线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20521.65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410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6418.65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4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970.1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8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131.5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22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899.3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扩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10兆伏安。新建35千伏线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596.0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58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338.33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12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506.63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5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17.5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扩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10兆伏安。工程总投资581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16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65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930.0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1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852.8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2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305.7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136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548.11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99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796.55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98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192.1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56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268.7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相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报来《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文山州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发改请〔2024〕302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0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78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等规定,根据省能源局行业审核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文山州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04-01-248807)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文山州8县(市)改造35千伏变电站3座;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29241.74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584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3394.7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47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898.2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扩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5兆伏安。工程总投资674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3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53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649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595.0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67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687.6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32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282.3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73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933.15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89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566.9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49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966.4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扩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8兆伏安。工程总投资407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8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2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将原有5兆伏安变压器更换为10兆伏安变压器。工程总投资1326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6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061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13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538.8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对外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础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础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础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报来《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西发改电气〔2024〕345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0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78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等规定,根据省能源局行业审核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西双版纳州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04-01-90438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西双版纳州3县(市)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6271.32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25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5017.3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4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974.13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为48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931.23万...